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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的功能作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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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的功能作用有哪些?

作者: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8 08:36:42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日益丰富,企业的竞争已由单纯的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竞争,转向了品牌之间的竞争,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利凸现,它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它杜绝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单一性,那么哈尔滨商标注册的功能作用有哪些?

一、商战中的旗帜战旗象征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冲锋陷阵的精神动力。战旗代表着的都是一支部队的魂,攻占一个阵地后就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经被占领,那是荣耀。商标就是企业的这种精神象征,也是企业商品、服务所占领领域的最直接的表述。

二、资产中的重头戏商标的评估价值能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额,而且越高价值的品牌越能体现出该商标所发出的影响力和企业的经营情况,间接反映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表示出了商品的接受程度。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三、消费者眼中的识别码商品在市场上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参予竞争里,这种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等多种性能指标的竞争,而这些信息则都是通过商标这一桥梁传递给消费者的。利用商标宣传商品、服务,言简意赅、醒目突出、便于记忆,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诱发其“从速购买”的欲望,从而达到创名牌、扩大销路的效果。打开商品销路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企业信誉的载体商标不仅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而且是企业的信誉、竞争力强弱的象征,企业信誉的具体表现方式就都是商标所标示的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满足感。商标凝结了所标示商品、服务,及该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信誉,商标是商品、服务信誉和与相关的企业信誉的最好标示。

商标显著性如何判定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哈尔滨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哈尔滨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规范使用。商标使用不规范,可能导致商标侵权、商标注销等。

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更名时,其商标权主体相应变更,但未办理商标转让、更名,即商标权主体“变更时不变”;

二、企业的形式没有改变,但却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即商标权主体“变更不当”;

三、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以他人名义使用;

四、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但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仍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对该注册商标进行标识;

六、广告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言中,利用他人的商标来提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利用自己的商标来贬低他人的商标;

七、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或者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注册商标;

八、组合商标的使用不规范。商标合并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略有不同的,但其显著特征没有改变,可以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

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②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③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④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⑤抵押: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作为商业活动的抵押物抵押。

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⑦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1、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2、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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