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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策略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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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策略有哪些特征?

作者: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9 08:00:50

商标权客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出处的标志,它能把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区别开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哈尔滨商标注册。”

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志。这里所说的服务,指的是无形的服务,如广告业、保险业、银行业、不动产业、运输业、音像出租业、餐馆等行业提供的服务。服务并非仅限于营利性的服务,也包括非营利性的服务,例如,医院和学校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

服务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始于199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由于服务商标在性质上与商品商标非常接近,基本适用于同样的标准,因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有时候通过非常简短的修订就能引入现行商标法中。实际上,我国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除了在第四条增加第二款外,仅通过第三款的一句简短说明,就使服务商标的保护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第三款的内容是:“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1)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注册人不仅自己不使用,而且还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我国没有建立这种制度。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如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

证明商标的特点是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手续的他人使用。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22号令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而且不得转让。

3、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末注册商标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论其注册与否,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比,往往可以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特殊保护,而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且还可以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全类商品上以及禁止企业名称侵权方面获得特殊保护。

4、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和味觉商标(气味商标)。

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划分方法。我国现阶段不受理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的注册申请。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两种,我国仅受理平面商标的注册申请,立体商标尚未予以注册和保护。

所谓商标策略,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实现其商标战略目标,根据市场营销形势的需要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运用以及商标权的保护等方面,所制定和采用的一系列有效、实用的商标计谋。例如:总商标与产品商标策略、等级商标策略、联合商标策略、防御商标策略、强化商标功能策略等等。

1、合法性。主要是指申请商标时的设计与使用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

2、新颖性。主要是指商标设计具备独特的构思,新商标与原有商标比较有明显的区别与差异。新颖性是体现商标说明商品来源这一本质特征的必要条件;

3、表现性。商标只有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得到表现。实体、音响、气味是表现的常用形式。实体商标包括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两种。平面商标即商品的平面区别性商标,在数量上居于首位。立体商标是以一定的立体形状作为商品的标记;

商标扩展使用策略?

良好信誉的商标,扩展使用到新产品上的策略。例如,使用在电冰箱上的“海尔”商标产生良好信誉后,即扩展到彩电、洗衣机、计算机等商品上。使用这一策略的关键,是被扩展使用的商标必须有良好的信誉。

1、拥有专利证书,有助于获得加分

学生获得专利证书,可以加分,无论是学生奖学金,或者是升学加分,如高考、中考,甚至是小学升初中,拥有专利,都将获得加分项。这其中,原始申请获得的证书,意义更重大。很多学生对此并不陌生,专利作为创新加分项,可以折抵学分,也可以用来作为创新能力的凭证。

这方面,如果学生能自己提出相关创意,然后准备相关资料,对自己所获得的专利较为熟悉,在后续的答辩过程中,则更加清晰,显然,其加分份量也更重。因此,建议学生在指导下提出初步想法,然后予以讨论完善,可以获得更好的锻炼和提升效果,也便于获得证书后后续答辩。

2、拥有专利证书,弥补偏科的不足

在很多学校,特别是一些军校,考虑到学生的能力不足,也是为了照顾学生在某方面的不足,特别是外语四级,一些学生通不过考试,则允许获得专利证书进行弥补。

在外语四级考试中,一些学生通不过,利用专利申请获得专利证书,是允许的,各个学校都有相关规定,可以去参考。但随着专利申请审查严格,时间延长,需要了解政策后提前准备。过去那种,利用转让获得发明人方式,目前不是最佳途径,而存在一些不能变更发明人的风险。所以,提前申请准备,则是学生需要考虑的。

3、拥有专利证书,增加就业和勤工俭学的能力

如果说专利证书的获得可以通过他人来完成,那么,自己努力撰写专利并获得相关授权,则是增加就业和勤工俭学能力的重要方式。就业,不仅仅看专利证书,更重要的是看能力。正如前文所言,如果自己完成了相关专利创意和申请,对个人能力大幅度提升,而就业也是大有帮助的。

不仅如此,在就学期间,获得相应能力的提升,在空余时间,也可以作为勤工俭学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创意,还是专利撰写,或者专利授权证书,都是可以作为资产进行交易的,这些也是学生勤工俭学的重要层面。更重要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这些工作都可以足不出户,在电脑上完成。

注册商标可以解决创业路上的很多问题!但是有的小伙伴抱怨注册商标被驳回了今天小编就来讲一讲什么样的商标会被驳回?该怎么办?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哈尔滨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违反了绝对禁止性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侵犯了“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那我们怎么做才能避免商标注册被驳回呢?记住下面4招:

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在中国商标网上的“商标查询”中即可对商标进行查询。在开始商标注册申请前,先通过商标网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或是否有近似商标,如果有,则需要考虑更改自己的商标以和在先商标区分开来。了解商标法相关规定。在注册商标前,要熟知《商标法》中有关商标注册的禁用条款,避免因为触犯这些条款而被商标驳回。加入自己的独特标志。在注册商标时,在商标中加入自己独有的标志,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比如注册肖像商标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是在图形商标中加入肖像元素。因为每个人的肖像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注册肖像商标与他人类似的可能性极低。放弃“蹭大牌”的侥幸心理。要摈弃“傍名牌”心理,不少商标注册人希望通过和名牌类似的方式才蹭蹭对方的“名气”,心存侥幸心理,但这样的商标基本上是不会被通过的,只会耗费时间精力。

商标被驳回后如何补救?商标注册被驳回了以后我们并不是就束手无策了?

实际上,可以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来表示异议。但是,商标驳回复审是非常麻烦的。商标驳回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如需复审,就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15天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而且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后,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左右才能知道复审结果。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前,下面这些一定要知道哦!慎重决定要不要做驳回复审:

如果不知道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就盲目的提出商标驳回复审请求,那么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驳回”。所以原因分析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在分析了原因之后,如果是违反了以上的绝对禁止性条款,那么就没有必要提出复审了,是肯定不会通过的。但如果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近似、造成不良影响等原因被驳回,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是有可能通过审查的,但也是“有可能”,而非百分百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提出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5)复审申请书正文(理由书);(6)复审申请书;(7)商标使用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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